那次喝完酒后我再也没有见过翁文布。因为各有工作,分居两地,又都鲜少回乡,很难有相遇的机会。
只是偶尔深夜小酌时,看着窗外梧桐树旁挂着的路灯散落一地昏黄,还是会想起十年前那个背着书包的少年。
不知他是否也会偶尔想起我,我们又或许心照不宣地,在想起对方时,用纸巾抹去嘴角的酒渍,呆呆地望着窗外树影婆娑,将思念散在夜色里。
1
我和小布是同学,也算是发小。
他是转学来我们小学的。对于方圆十里十几个村,就只有一所学校读书的我们来说,“转学生”还是很新奇的。
我总觉得转学一定不会是特别开心的事,无论是出于怎样的原因,他都是告别了之前的伙伴,孤身进入一所完全陌生的学校,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环境。如果是我,一定被孤独笼罩着,十分的忐忑不安吧。
老师把他领进班上之前十分钟,就有调皮的同学在分享自己打听到的消息了,前后四桌的同学,或传纸条,或转头耳语。班上嗡嗡嗡的,有点吵,也让我有点紧张。
坐在南边第一排的我,离门最近。我趴着算数学题,却也时不时瞄一下门口。门在我的余光里,他若出现,一定最先是被我看到。
在门被推开的那一瞬间,我确信自己看到了一只可爱的考拉。他穿着黑白相间的格子衬衫,皮肤有点黑,脸圆圆的,却也算不上胖,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,短次的寸头下是双炯炯有神的眼睛。
光透过走廊阳台的墙,斜照在他身上,不知怎的,就是想起了,趴在树上晒太阳的懒洋洋的考拉,十分可爱,很想rua。
那一刻我觉得我想多了,之前关于转学生会难过的设想,一下子不攻自破。他是个阳光开朗的男孩,很快便会和同学打成一片,一起闹腾,因为他的眼睛里有光,看不出一丝悲伤。
和人对视是不礼貌的,为了避免他一转头就会跟我的眼神撞个正着的尴尬,我低下头,继续提前做今晚的数学作业。反正他个子比我高,肯定不会被老师安排坐在我旁边。
我们本就是陌生人,也不会有过多交集,那时候年纪小,也不会意淫什么,既然他不是那种孤独的人,不需要所谓的陪伴,我自然不会主动去接近,试图传递些他并不需要的温暖。
放学后,我沿着学校东边的围墙走回家,一边踢着掉下来的梧桐叶,一边想着晚上回家作业已经做的差不多了,应该可以赶上少儿频道七点动画梦工厂播放的《超兽武装》了吧。
想着火麟飞也是在路上遇见的天羽,那天天羽骑着她粉红色的摩托,就这么闯入了他的世界,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。
不过也许是命中注定的相遇,那时候并不能真正看懂,只是记得玄易子的话“已有多事,后必再有,已行的事,后必再行”,隐约懂得动漫里的一切都是个轮回。每个孩子都希望自己能是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,期待着改变命运的遇见。
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,我不再踢树叶,抬头看路,红绿灯和路灯一起搭在梧桐树的第一个枝丫上,像一个隐形的圆形昏黄灯罩,小镇上人不多,灯罩里只有一个小男孩在走,他背着双肩包,不紧不慢地向前。
居然是顺路的,两秒后,我也进入了“灯罩”里,兴许是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,他转过了头。
梧桐树下的昏黄灯罩里是两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,后面那个男孩,右手抓紧了书包背带,微笑的脸有些许僵住,带着笑意的弯月眼眸里夹着些许错愕,些许惊喜。前面的男孩笑出两个好看的酒窝,抬起右手的胳膊打招呼。
“嗨,你好,我们好像是一个班的,我早上见过你!”前面的男孩大声地喊,清脆的嗓音里满是喜悦。
“你好。”后面的男孩松开了紧握背带的手。
2
时常想,和他的遇见,也许就是我命运的一个转折点。后来确定自己的性向后的唯熊不爱的我,多少都有点受回忆里那只可爱的“考拉”影响吧。
小孩子就是这样,一起笑着说过两句话,就是彼此的朋友了。他很快就融入了新的班集体,总是会和后排的四五个男生,一起在过道划拳打手。那段时间,流行一种手势玩法,大概是“杀,挡,运气”,那时候一下课,便是桌椅的摩擦声、男生的拍手声以及他们傻猪般的呐喊声。
他偶尔也会来找我玩。大多数后排男生总是喜欢从后门出去,而他上厕所的时候,总喜欢从前门,笑着和我打招呼,偶尔也会特地来分我几颗QQ糖。我虽然安静,但也并非不合群,大家对我都很好,所以也没有人会在意他对我的常人之外的好。
因为顺路,所以放学我们就理所当然地结伴回家了。他是那种下课铃还没打,就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往外跑的人。而我总是放学了再收拾东西,不仅如此还要慢慢思索是否还有其他东西要带,生怕把课本作业什么的落在书桌。所以我时常是最后一个出门。
小学是六点放学,总会有夕阳占据半个教室的光。他收拾完东西和前后桌一一道别,然后就会跑到有夕阳的地方,靠坐在桌子上,从来也没催过我。
这时候的他总是安静的,也不知道发呆在想什么。
有次他举起手,让残阳落一半在手臂上,喃喃地说:“衡儿,夕阳好美,好像那天我回头看你的时候,落在你脸上的灯光。”
我回头看他,此刻的他慵懒地瘫在夕阳里,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看。就如陈粒在《光》里唱的:光落在你脸上,可爱一如往常。
我不禁反驳道:“哈哈,那个路灯不过是模仿夕阳的设计,美还是夕阳美啊。”
“我不管,就是灯光美!快点衡儿,回家!”他蹦起来,过来推我。
“好好好,我们回家。”我转过身,反客为主,把他推出门外。
我在心里暗自认定,他是我小学最好的朋友,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兄弟。
3
初中相对小学来说,离家更远了些,所以上初中后,我们就开始一起骑自行车上学。和小学唯一的不同,就是不在一个班的我们,放学后都是在车库等彼此,也不知谁的老师会拖堂,谁的老师会提前放学。
等待是件神奇的事,虽然过程让人不耐烦,但是在等到想等之人的那一刻,加上终于可以真正放学回家的喜悦,快乐翻倍。
上初中后,他高了不少,也胖了些,但还是一如既往的懒。回家路上有时候,他懒得骑车,就索性用左手抓住我的右手,让我骑车带着他。
“干嘛呀,干嘛呀,长了手没长腿?”跟熟人一起的时候,我挺毒舌的。
“是啊,我瘫啦,以后要衡儿照顾我。”他抓住我手臂的左手更用力了。
我转过头,嘲笑他:“你又不是女的,又不是我老婆,快醒醒。”
他看着我,撅着嘴,一脸娇羞:“老公~”
“哈哈哈,不要脸。对了周末你生日,我们去金双龙公园玩吧。”金双龙公园,是我们这边一个废弃的私家公园,可能是因为看了《冒险小虎队》的原因,初中的我们对不熟悉的事物充满了好奇,热衷于“探险”。
“好,都听老公的!”他还在造作,我不理他,他一会儿就正常了。
金双龙公园现在看来并不大,但小时候觉得像个新世界一样。公园东边是一片竹林,竹林南边是荷塘,荷塘开着零落几朵荷花,零星几颗莲蓬搭在莲叶上。
虽生于江南,但在农村也是很少有机会可以看到荷花的。那时候哪里懂得怜惜花草,倒是本能的明白,有花堪折直须折。
荷塘其实是一个水泥堆砌的蓄水池,边缘像花坛一样高高立起,荷花在荷塘的中央。
水不深,但害怕脏了衣服。我们踌躇了很久都没能想到摘花的方法。
灵机一动,我让他趴在池塘上,双手拉着我,他比我重,又抵着墙,不会翻到荷塘里,我则一手被他拽着,一手朝荷花伸过去。
勉强单手摘下来一朵比较近的。另外一朵远了一个手掌的距离,有些够不着。我总想着,花总该一人一朵才公平。
许是怕危险,他说不用再摘了,一朵就好。我想可能他拉着我挺累的,便也收回了伸出去的手。把摘好的花,从口袋拿出,递给他。
(温馨提示!1)暑期游玩,请远离池塘危险区域,请勿在野外等没有安全员的水域游泳戏水,保护自身安全。2)保护花草树木,爱护公共环境。请勿随意摘去花朵、践踏草坪。)
荷塘旁边是用网拦起来的孔雀棚,里面有五六只孔雀。我们摘完花,就在数孔雀,期待会有孔雀开屏。
本以为荷花会是香的,他闻了后皱起眉头,便也伸出来让我闻,我刚凑近,他就把花按在了我鼻子上。那味道永生难忘,却又难以描述,硬要说像什么的话,有点像混合着体味的怪异香水。
“好难闻,还是扔掉吧,待会儿你的手都臭了。”我连忙一个后撤步,一脸嫌弃。
确实太难闻了,他也连忙丢了出去,落在孔雀棚里,孔雀以为是投食了,纷纷凑过来啄。也不知道什么原因,有一只晃了晃尾巴,开起了屏。然后身后的其他孔雀也纷纷开屏。
正看得出神,他突然打岔:“真好看,你的手挺好牵的,我想牵着一起看孔雀。”
“滚!”感觉自己被调戏了,就追着要揍他。我也并非就真的打得过他,但是他就连忙地跑走,而我在后面追,像捉迷藏,又有点秦王绕柱。阿不,其实我想说,像妲己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躲在柱子后面,纣王在后面追。咳咳,一定是这样。
也不知追了多久,跑了多久,总之吵吵闹闹的,直到日落西山。
那时候真是不知情为何物,自不会庸人自扰。
那天后来的事已经记不真切了,就是记得夜里,他跟我说大实话:“衡儿,你这家伙坏的很呢,表面乖乖的,家长老师都喜欢,实际上邪魅得很,不,也不能算坏吧,你真的很好。”
“你不也是家长老师都喜欢?阳光开朗可爱帅气,我也很喜欢啊。”不太理解他说的话,“邪魅是个什么奇怪的形容词,你给我好好说说!”
大家应该都是这样吧,在熟悉到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人面前总是放纵的。确实,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我是显得乖巧的。但是谁不羡慕他这种阳光单纯有点小调皮的男孩呢。
“你自己照镜子看看你的狐狸眼。”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。
我看了一眼镜子:“啊?挺好看的啊。”
“是挺好看的。”看转过头,定定地望着我。倘若再给我一次机会,现在的我,一定会凑上去吻他。但现实终归是现实。
那个时候我只是呆呆地冲着他笑:“你也好看!”
到了初二后学业繁重,家里都希望我们能考上市重点高中,所以也很少有时间一起出去玩了。来去的路还是一起走,只是聊天的话题,从小说动漫变成了今晚的数学题,和昨天不明白的英语阅读。
那段日子充实且忙碌,似乎除了学习,就再也没有了其他。
中考完的暑假是最有趣的,我们疯狂的玩耍,试图补回那错过的两年时光。那时候他奶奶会骑着电动三轮载我们去市里,我们一人一根雪糕,没有伞晒成两个黑皮,却也不觉得热。
一起看路上的稻田,看飞过的蝴蝶,看渐渐西下的太阳与橙红的晚霞。
光落在我们脸上,像初遇的那一秒时光。我们看着对方的脸,谁都没有说话。
4
遗憾的是,高中我去了市里最好的学校,而他没能得偿所愿,虽相距不远,但确实是没有了再见的契机。高中比初中更忙碌,身边又是完全陌生的同学,我们的世界不再有交集,他从我的世界分隔独立出去,那是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新世界。
我高中有个同桌很像他,圆圆的脸,憨厚可爱的样子让我很想揉他的脸。那段时间会频繁的梦到同桌,初中学过的生物知识,也让我明白早上醒来有点湿湿的内裤,不是尿床。
我就这么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同桌,那时候也太小,就默默地喜欢着,没有表白过,也没刻意亲近。
小布呢?我不知道,也许高中他也遇到了令他心动的男孩或女孩。现在我都不懂,我和他之间,算不算是错过。
记得高二的时候在《英语街》的杂志上看过一篇连载,是一部叫《The one》的小说,中文名《初恋时,我们不懂爱情》。因为学业的关系没有看完。高考完的那个晚上,我就去学校对面的书店,买了整本书。
那天晚上很多同学都去网吧通宵,我不打游戏,只是窝在租的房子里看书,没想到《The one》居然是讲的我们同类的故事,尽管剧情狗血,我也哭成了泪人。
那天晚上,一个还算重要的晚上,我和小布都没有给对方发消息。
之后是和各自的同学聚会吃饭唱歌开趴,我们从那时候就鲜少联系了。
5
后来读大学,去不同的城市,我们彻底成了背道而驰的两个人。越走,越远。
大学里我谈了第一任男友,度过了很暖的半年时光,后来陷入了迷茫,学业也就维持在勉强不挂的水准上。
不知道小布是怎样,只是偶尔翻起他的朋友圈,会看到他阳光一如往常,他一定过得很快乐。
大学毕业后,我们都考研落岸,准备二战,相对其他忙着找工作和科研的同学,我们突然就空下来了很多时光。
我没想到他会约我出去吃饭。
那晚我们一起在小镇初中旁边的烧烤店喝了很多酒,说了很多话。这么多年没见,我们仿佛还是十年前的两个男孩,也许是烧烤店昏黄灯光的缘故,一切都像回到了从前。
一开始我们没什么话题,就是兀自喝酒,过来会儿,大概是酒意来袭,他突然放下杯子看着我。
我也停下看他。他缓缓张嘴:“衡儿你变了,虽然你从小就是那种对外人高冷的男孩,但跟我从来都不应该有距离感的。”
是啊,我是变了太多,我已经不再习惯主动去给予一些我力所能及的暖,就像十几年前我会想着小布也许孤独,需要一个朋友。而现在的我,不会去关心陌生人的事,也不会幼稚地在街角,期待什么遇见。
“我变成熟了吧。”不知道要怎么和他说这些年我的经历,索性长话短说。
“是啊,对了,告诉你个秘密,我是个gay,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喜欢你,小学转学来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记住了你。”也许是他酒量不济,这些话搞得我猝不及防。
我愣住了,傻住了。我跟他说,没关系,我理解的,做自己,love is love。
可是我也喜欢过他这件事,我却开不了口。
我们回不去了,说破了也不过徒增遗憾罢了。他那么阳光开朗的人,他值得一个积极可爱的人去爱他,而不是一个郁郁寡欢的我。
我期待爱情,可是我仿佛又抗拒爱情。我抗拒一个人无条件地喜欢我,会让我想起当初无条件喜欢别人的自己。被辜负是痛的,我害怕辜负,自然更加会害怕辜负那个我心头上永远难以忘记的阳光男孩。
他说分手了好痛苦,我说他很好,只是不合适,会遇到更好的。
更好的吗?我呢,我希望我能遇到一个对恋爱有保留的相对成熟的恋人,相互亏欠,至少分了也许还会藕断丝连。
不是小布不合适,只是我们都不再是少年。
二战我勉强调剂了一个学校,他放弃去工作了。
我们,再也没了联系。
夜深我写完文章,放下酒杯,拿纸巾擦了擦嘴角,窗外梧桐树旁的路灯已经暗了。